根据《信阳师范大学2023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教学金和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意见》(校学字〔2023〕29号)文件精神,依照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(信院字〔2023〕52号)、《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信院字〔2020〕142号)、《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信院字〔2020〕145号)、《信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信院字〔2020〕146号)和《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我院积极组织,认真细致、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,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。
自公示之日起,若有异议,须于2023年9月28日18:00前向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(教8 202办公室)。
电话:0376-6210929。
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2023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