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信阳师范大学“学习进步奖”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校办字〔2023〕3号)文件精神,我院积极组织,认真细致、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,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。
学习进步奖:黄楠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。
自公示之日起,若有异议,须于2023年12月15日18:00前向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(教8 202办公室)。
电话:0376-6210929。
医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
2023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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